为满足新港院区业务发展需求,拟采购1批标识,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于公示期内投档:
一、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为3.5万元;
2.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立新东街17号;
3.标识样式参照中心标识,内容、工艺及具体数量参考详见附件,最终以实际双方确定设计制作为准。
二、投档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既往同类服务案例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服务方案(工期排序、售后服务承诺等);
4.报价表(参照附件,费用含制作运输、安装、税费等,不再单独列明)。
三、投档要求
1.投档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需盖骑缝章),资格性证明或报价表正面应注明公司名称,并盖公司印章;
2.投档材料1份即可,应使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封口加盖公司印章。档案袋封面必须贴上标签(注明投档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投档材料可直接送达或邮寄联系地址。
四、公示期
公示期内投档: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
五、联系方式
经办部门:总务科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84452096-1607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3号总务科1603
附件: 新港院区新增标识项目需求明细表FileUpload/file/2023120410233341407.xls
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广东江南医院)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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