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疫情影响,我中心就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钢瓶气体供应年度配送服务采购公示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示期延长至2023年1月12日,其他内容不变。
二、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7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此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广东江南医院)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