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临床科室日常用氧需求,中心拟采购钢瓶气体供应年度配送服务,现将采购信息面向社会公开,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投档:
一、配送服务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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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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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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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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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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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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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液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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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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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升或196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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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瓦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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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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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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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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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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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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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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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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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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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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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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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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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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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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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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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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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和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医用液氧、医用氧气需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要求;
2、质量标识:(1)按分装瓶随附产品检验合格证;(2)按分装瓶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气体的容量(m3)、压力(Mpa)、质量(kg)和纯度(%)、执行标准代号、生产企业等;
3、分类标识:对不同种类医疗气体的气瓶及合格证,按国标以不同颜色区分,并按国标设置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4、气瓶维护保养和检测:所有使用气瓶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配送服务商负责对气瓶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并承担相关费用;
5、配送服务商应满足采购人在合同期内长期不间断用气的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标识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配送服务商应及时给予退换;
6、配送服务商在协议期间,无偿向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相关医用气体用具安全使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三、服务要求
1、配送服务商应采取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
2、如配送服务商所配送的货物存在分量不足、瓶身残旧污损、瓶身检测过期等不符合院方验收标准的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配送服务商退货,并及时更换新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配送服务商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和盖有公章的送货单、每批次的检验合格证。
4、配送服务商在协议期间应长期为采购人免费更换有必要的瓶头。
5、配送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3号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立新东街17号自编4号
6、交货方式:在正常上班工作日内,配送服务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数量准时将货送达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供货时间另行商定。
7、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配送服务商能针对项目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可能预见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响应服务措施等。
四、投档文件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2、提供配送气体品种服务费用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报价应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送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一切支出,并包含关税等所有税费。;
3、提供合理可行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管理、配送、人员配置、运输车辆配置、医用氧气的仓储)等内容;
4、提供服务应急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可能预见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响应服务措施等);
5、提供年度服务质量承诺书(应含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
五、投档要求
1、投档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
2、投档资料应盖骑缝章,资格性证明或报价表正面应注明公司名称,并盖公司印章;
3、投档材料应使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封口加盖公司印章。档案袋封面必须贴上标签(注明投档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公示期: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6日
经办部门:总务科
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020-84452095-1604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3号16楼1611室
5、因我中心疫情防控,投档文件请统一快递或投放至1楼防控门岗处。
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广东江南医院)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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