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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2021年度中药配方颗粒定点配送服务采购公示

来源: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发表于:2021-08-20

        中心(医院)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范围,拟采购定点配送服务医药公司用于引进中药配方颗粒,根据中心(医院)的采购管理要求,现将采购信息面向社会公开,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投档:

一、投档资格条件

1.投档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一般纳税人证书)复印件。

2.投档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经向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已具备合法资质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或配送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如投档人为生产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GMP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如投档人为经营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具有相应经营认证范围。

4.投档人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方颗粒的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档人须提供《投档人资格声明函》。)

6.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档要求

1.提供中药配方颗粒的报价清单。

2.提供2019年度至今的同类业绩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和质量承诺函。

4.投档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

5.投档材料应使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重要的资格证明及报价正面应盖公司印章,其他材料应盖骑缝章。档案袋封面须贴上标签(注明投档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三、公示期: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6日

经办部门:总务科

联系人:姚小姐

电话:(020)84452095-1604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3号16楼总务科

 

 

                             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广东江南医院)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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