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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种病不再输液

来源: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 发表于:2020.08.17

       近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一则《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就象一石投湖,激起广泛关注。按通知要求,在基层医院,门、急诊原则上不静脉输液治疗的53种常见病多发病,需三种情况、符合八大指征才使用静脉输液。

 

       其实这是今年4月广东叫停二、三级医院门诊静脉输注后的“余波”,也意味着今后广东全省所有医院正式叫停门急诊输液了。


 

这53种常见病原则上不用输液

 

内科

1. 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

2. 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

3. 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

4. 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

5. 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除外)

6. 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窘迫

7.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

8. 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9. 高血压亚急症

10. 慢性浅表性胃炎

11. 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

12. 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13. 轻度结肠炎

14. 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

15. 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

16. 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

17. 急性膀胱炎

18. 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

19. 单纯的房早、室早

20. 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性疾病

21. 无特殊并发症的、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

22.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

23. 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

24. 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


 外科

1. 体表肿块切除术后

2. 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

3. 轻度软组织挫伤

4. 小型体表清创术后

5. 浅静脉炎

6. 老年性骨关节炎

7. 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

8. 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

9. 慢性劳损性疾病

10. 慢性膀胱炎

11. 慢性前列腺炎

12. 前列腺增生

13. 无合并症的肾结石

14. 精囊炎

15. 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

16. 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

17. 急性喉炎(重症除外)、慢性喉炎


妇科 

1. 慢性盆腔炎

2. 慢性子宫颈炎

3. 无症状的子宫肌瘤

4. 前庭大腺囊肿

5. 阴道炎、外阴炎

6. 原发性痛经


儿科

1. 上呼吸道感染:病程 3 天以内,体温 38℃以下,精神状态好。

2. 小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

3. 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者。

4. 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峡炎:无发热、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





该输液的还得输

三种情况使用静脉输液
       病得治,该输液时也得输,什么时候该输液体?不是患者或家属“想病快点好”就行。

       省卫生计生委指出,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只有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包括:

       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
 

 

具体八大输液指征

上述三情况太模糊,不好辨别?不要紧,通知还特别列明了八大输液的具体指征:

(一)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伤、 失血、休克等;

(二)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三)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

(四)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 抗肿瘤等治疗;

(五)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六)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

(七)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


管住处方

53种病停止门诊输液

       总有人会不死心地问:如果生的病真的属于那53种不输液的,如果患者强烈要求,或者医生误开,那怎么办?

       放心,通知考虑到了。通知要求:

       首先,今后治疗上述53种疾病患者,原则上不采用静脉输液,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

       其次,定期处方点评,管住医生开出的静脉输液处方。这样一来,哪怕是患者及家属要求的、医生误开的,如果在处方审核时,发现用药不适宜的处方,药师会马上反馈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药师会拒绝调剂,记录并告知处方医师,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三,每月查方。各个医院,每月随机抽查1周门、急诊处方至少30例(不少于6种常见病多发病,涵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对抽查处方(用药医嘱)进行点评,发现问题马上干预改进,后续还跟踪盯紧。

 

 为什么全面叫停门诊输液? 

乱输液危害话你知 

       “感冒发烧了,打吊针马上退烧”“拉肚子多数是细菌感染了吧,抗生素一输,就能止泻啊”……

       即使很多人不愿意承认,看病时即使医生跟你说“不用输液,口服药物后3~7天,治疗效果一样”,患者、家属最终还是要求输液,哪怕输液室人满为患,还是投身“吊瓶森林”。

       医生们说,“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是公认的医疗常识啊,也是医疗行为基本原则

       医生们又说,过度输液,滥用抗生素、抗菌药,会增强病毒的耐药性,形成抗生素依赖,可出现肺肉芽肿、肺水肿、静脉炎症和过敏反应,加重身体代谢的负担等;

       医生们还说,过量使用抗生素,会对公众卫生安全造成巨大隐患,比如不时传出的超级细菌事件……



 

数据

近六成药品异常事件“祸起”静脉注射

       国家发改委曾公布的一组数据让人心惊:2015年,我国医疗输液104亿瓶,相当于一年每人输液8瓶,远远高于国际上2.5-3.3瓶的平均水平。

       严重滥用静脉注射,后果是严重的: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给药途径以静脉注射为主,占57.8%。静脉用药导致的严重不良反应,往往发病急、报告数量多、救治难度大,一些严重药物过敏反应比如呼吸困难、心律失常、休克等,甚至可危及生命,被视为影响临床患者用药安全的显著相关因素。


乱输液七大危害

1.发热反应

       输入致热物质、输液瓶清洁灭菌不完善或被污染等原因,都会导致病人发冷、打寒战和发热,严重者高热达40~41摄氏度。


2.肺水肿

       输液速度快,短时间内输入过多液体,使循环血容量急剧增加,心脏负担过重而引起水肿,严重者有生命危险。比如心衰者或有心脏病史的,可加重心衰或诱发肺水肿。


3.静脉炎

       如果长期输注浓度过高、刺激性较强的药液,或静脉内放置刺激性大的塑料管时间太长,可引起局部静脉壁的化学炎性反应,也可因在输液过程中无菌操作不严,引起局部静脉的感染。


4.空气栓塞

       如果输液时空气未排尽,橡胶管连接不紧有漏缝。只要少量空气进入静脉,患者就会感到胸部异常不适,随即发生呼吸困难、严重绀紫和缺氧,并可导致猝死。


5.“恶性”药物不良反应

       输液比口服药物更容易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过敏反应。口服药物时,能引起过敏的杂质可能在消化道中被消化掉,或无法被身体吸收;静脉注射时,这些杂质却直接进入了血液,严重的能引起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


6.肉芽肿危害

       人体最小的毛细血管的直径只有4-7微米,如果经常输液,药液中超过4微米的微粒就会蓄积在心、肺、肝、肾、肌肉、皮肤等毛细血管里,可直接造成微血管血栓、出血及静脉压增高、肺动脉高压、肺纤维化并致癌。微粒堵积还会引起局部供血不足、组织缺血、缺氧、水肿和炎症、过敏等。随输液进入人体中的大量微粒被巨噬细胞吞噬后,可使巨噬细胞增大,形成肉芽肿。


7.医源性感染

       输液其实是最危险的给药方式,因为它有创,需要穿透皮肤屏障,需要严格的无菌处理。药液在生产或储藏过程中被污染,或者没有使用一次性针头,或者针刺部位的皮肤没有消毒好,就有可能让病毒、病菌进入体内,轻则引起局部发炎,重则病原体随着血液扩散到全身,引起败血症,会有生命危险。如果医疗环境中不能做到完全无菌,则会导致交叉感染。

 

 

 

医院“接招”撤消或缩小输液室

       在广州,已经有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收到通知,马上执行53种病门诊叫停输液。在越秀区一家社卫中心,负责人说,之前医院的输液室较大,现在将面积减了一半,输液量也减了一半以上,通知一到,哪怕原来每天只有数例的静脉输液病例,今后也要严格把关,不冲红线。


       而在广州地区的二三级大型公立医院,在此之前已经执行“停止53种病门诊输液”。比如广药大附一院等医院关闭普通输液室,广东省人民医院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门诊静脉注射抗菌药物,仅儿科门诊除外。


 

广东叫停门诊输液进程

       严格控制门诊输液,规范抗生素使用,一直被视是安全用药的必要,我国先后出台的《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以及国家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等,都有相关规定。


       从2015年开始,“严控”逐渐被“停止”取代。


       2016年10月13日,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将严控并逐步取消门诊静脉输液”。


       今年3月29日,全省卫生健康大会出台《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广东将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逐步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取消普通门诊抗菌药物输液"被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列为2017年拟作出的12项重大行政决策的第6项。


       今年7月17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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